我就下地狱吧 –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总结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看完了,一共花了大概5天的时间。简单的说,整本书以哈克这样一个孩子的视角讲了一段有趣的经历,很多地方都很搞笑。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也不打算完全照着别人的解析来理解这本书。所以,按照上学时学到的东西,试着简单的分析一下我所看到的哈克历险记。
时间
南北战争左右,很显然这时整个社会的主要矛盾点就是北方的工业社会文明以及南方的奴隶主种植园文明的冲突,也就是工业文明所带来的要求解放生产力,释放黑人奴隶和使用黑人奴隶继续推行奴隶主政策的矛盾冲突。而小说里主角哈克对传统基督教文化的厌恶,以及忠厚黑人奴隶吉姆的描写,以及哈克在最终决定是否救吉姆的事上的态度,都很显然的表明了马克吐温在这时的态度,就是支持奴隶解放,打破旧有、保守的传统文化。这也是马克吐温被称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的原因所在。
地点
密西西比河沿线。整部故事的主线就是主角在这条美国第一大河上漂流,拯救黑奴吉姆的故事。沿着这条大河,马克吐温给我们看到了当时美国民间生活的各种现象,我想这也是这部书的价值之一。比如,我知道了原来当时河面上有很多这种在一个木筏上漂流的人;当时的美国政府的控制力在乡间有多低;当时沿河有很多非常小的小镇;当时的黑奴的真实生活等等。
人物
哈克贝利 费恩:主角。出身不好、没有什么正经教养的少年,抽烟、偷东西、骗人,总之坏习惯一大堆,是个以社会道德规则来看不学好的一个小混混。他不想接受“文明 人”的教育,觉得基督教一点用处都没有。但是主角很善良,很单纯,他不想接受复杂的、正统的生活,但是也不会去伤害别人。对于经常打骂他的父亲,他也没有 什么亲情。总之,主角的为人准则很简单,就是生活开开心心、简简单单就好,麻烦复杂的事情尽量远离。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他设计了一个诡计,使得镇上的人都以为他死了,他却坐着木筏,与杰克逊岛上偶遇的黑奴吉姆,一起沿着密西西比河展开了自己的历险。
*吉姆:黑奴*。主角之前所在的寡妇家的黑奴。忠厚老实,迷信。得知主人要把他卖掉之后,开始了逃亡。在杰克逊岛上遇到了主角,与主角一起沿河,为了到美国北部去获得自由而开始了历险。吉姆正直、善良、忠诚,几乎是一个没什么缺点的人物。因此也可以看到作者在这个人物身上所寄托的写作目的。
*国王、公爵*:骗子。中间的一些章节中他们上了主角的船。这些章节中他们才是主角,哈克和吉姆完全沦为了配角。如果不是最后这两个家伙干的事情太过分,其实还是两个不错的谐星。
*汤姆 索耶*:主角的好朋友,《汤姆索耶历险记》的主角。一个非常向往伟大刺激冒险历程的少年,为了自己也能那样,在书的开头章节的所谓组建杀人放火的盗贼团和最后的营救吉姆中做出了很多让人哭笑不得的事。
主要情节概述
故事开始时道格拉斯寡妇以及她的妹妹沃森小姐一直试图管教小混混哈克。也是在这里哈克认识了黑人吉姆。但是哈克并不喜欢这种带有各种条条框框的文明人的生活,即使他老爸不停打骂他的那种生活他都认为比这种生活好。当然,不管是寡妇还是父亲都不能给哈克他所希望的生活。哈克希望能过一种简单轻松的生活,于是他策划了一场假的谋杀案,骗过了镇上的所有人以为他被人杀掉了,而他自己则坐着小划子跑到了杰克逊小岛上。在那里他遇到了逃跑的黑奴吉姆。
为了躲避其他人对吉姆的追捕,他们开始坐着木筏沿河漂流,试图到达背面的州,因为那里黑人能获得自由。路上哈克心里一直在纠结,到底是循着传统的道德规则将逃跑的黑奴交出去,还是对得起自己的感觉,也就是帮助对自己非常好的黑奴获得自由。毫无疑问,善良的主角虽然很纠结,但是每次都顺从了自己的感觉;毕竟,就像主角自己说的,自己从小就是“走邪道最在行”。
有次木筏被一艘大轮船给冲撞了,哈克被冲到了岸上,来到了一家叫做格兰杰福特家族的贵族家。哈克非常喜欢这家人。而这家人和当地的另一家贵族谢泼德逊家有世仇。两边各有伤亡。终于有一天,家族的一个小姐与谢泼德逊家的少爷私奔了,成为了两家火拼的导火线,格兰杰福特家族的人几乎死光了。从这一段经历可以知道当时的美国政府、法律对民间的控制力是多么的薄弱。
紧接着,他们遇到了两个被人追赶的骗子,并好心地把他们接到了木筏上。他们分别说自己是落魄的公爵和国王。然后最热闹的章节来了,这两个家伙在沿途的小镇上各种坑蒙拐骗。他们演莎士比亚的剧,结果并没什么人看;反而镇上的马戏团更卖座。于是他们演了一出以色情为噱头的剧《皇家尤物》–大获成功,某种意义上。一共演出三天,第一天人们为了色情噱头而来,爆满,结果发现是国王老头一丝不挂的乱闹了一场;第二天观众们为了让别人和自己一样受骗,所以仍然爆满;第三天所有人都揣着臭鸡蛋、烂白菜来报复,仍然爆满,结果两个骗子早早的就跑了–真是精彩的情节。
然后,两个骗子又打算干一票大的。一个镇子上有一家家主刚去世,仅留下三个女儿。家主在英国有两个弟弟,并给他们留了一部分遗产。于是,两个大骗子打算把所有遗产都骗过来–这就有点缺德了。最终,哈克在良心的驱使下,帮助对方破坏了两个骗子的行径。
国王没骗到钱,转而把吉姆给卖了,换了酒钱。在这里,哈克经历了整部小说思想上最大的转变,我想这也是整部小说的高潮所在。到底是应该把吉姆被抓的事情写信告诉沃森小姐,从此不管黑奴吉姆,顺从社会的传统道德框架;还是帮助那个和我经历了一路上的所有,对我呵护无微不至,把我称为自己独一无二的好朋友的黑人朋友吉姆?
“那么,得了,我就下地狱吧”
我想,哈克在这一刻,他是闪烁着伟大人性光辉的。不管他是多么的不成器,多么的不为主流社会所接受,他此刻的所作所为是毫无疑问光明磊落的。现在的很多文艺作品都觉得抨击人性的丑恶才是高级的、深刻的、可以拿来卖弄的,但是我一直认为,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就是人具有人性,而人性绝对不是一种丑陋的东西。
关押着吉姆的莎莉阿姨家恰巧是汤姆索耶的亲戚,而且很久没见过汤姆了,只能说主角太好运了。阴差阳错之下,他假装自己是汤姆,而真正的汤姆装作自己是锡德索耶,打算一起把吉姆救出来。本来很简单的一件事,结果由于汤姆喜欢传奇小说情节的缘故,整的乱七八糟,让人哭笑不得。最后虽然把吉姆救了出来,汤姆自己的腿上却中了一枪。要不是汤姆的波利姨妈的到来,还不知道怎么收场呢。
结局
由于沃森小姐临去世时已经立了遗嘱,所以吉姆终于自由了。汤姆和哈克打算去印第安保留地中好好冒险一下。两个大骗子被浑身涂满柏油,站着羽毛,用杠子抬着游街,真是恶有恶报。哈克的老爸死了,所以哈克的六千多金币又属于他了。而莎莉阿姨想收哈克做干儿子,管教管教他,这可是哈克所接受不了的,于是想早点逃脱。故事最终的结局还是非常圆满的。
读后感
整部小说看完了。就像马克吐温写在前面的:“试图在这篇故事中寻找动机这将被起诉;试图从中寻找寓意者将被放逐;试图从中寻找阴谋者将被枪毙”,我想,不必过多的去试图分析作者到底要表现出多么深远的含义。这篇故事里面有着善良机智的哈克,有着忠厚正直的吉姆,有着淘气聪明的汤姆,有着狡猾多端的骗子,有着对主角宽容善良的人们,也有着一些所谓的小市民。沿着密西西比河,两岸的人们为读者上演了一出独一无二的历险记。我想,读完这些能够感受到书中的善恶,能够感受到那闪耀着的人性的光辉,能够感到没有白白浪费掉自己的时间,这就足够了。感谢马克吐温先生为后人留下的这一部精彩的小说。